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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外国语学校2011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城区)

宁波奥数网整理 2011-09-20 15:26:18

  宁波外国语学校2011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

  一、招生范围、人数和收费等

  ㈠ 招生范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区2011年应届小学生毕业生。

  ㈡ 招生人数:240人。与面向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招收的学生,共约320人,一并均衡编班,共8个班,其中 2个双外语实验班,6个英语班。每班40人左右。

  ㈢ 收费标准:按照宁波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学生的学杂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全免。

  二、招收办法

  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㈠ 推荐的条件、名额分配和推荐程序

  1. 参与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⑵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⑶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⑷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就读。

  2.推荐名额分配

  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推荐人数按保证每一所小学至少有一名推荐生,并参照去年各小学分配到的推荐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学校。

  3.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⑴各学校要建立“宁外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律检查小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部分骨干教师、家长代表、毕业班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班班主任等组成,并制定推荐办法、工作程序、具体日程安排等。

  ⑵择优推荐原则上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各小学不得以简单随机推荐的方式决定推荐人选。

  ⑶推荐办法须事先上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备案,并在学校校园网、学校公告栏上向社会和家长公示。

  ⑷择优推荐过程必须按照事先设定的推荐办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推荐确定名单必须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㈡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

  各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在5月18日前送交宁波外国语学校。送交的材料应包括:

  1.宁波外国语学校2011年初中招生推荐表;

  2.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其他事项

  ㈠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宁外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宁外将组织推荐的新生进行学业成绩检测,若发现推荐的学生学业水平明显偏离常态水平,且存在推荐不规范现象,由宁外将情况反馈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在下一年度减少相应小学的推荐名额。

  ㈢学校地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湖南路258号。

  ㈣咨询电话:83015046忻老师 薛老师 83015008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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