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老三区“小升初”对口学校公布
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教育局7月4日公布了小学升初中的对口学校招生方案,其中海曙段塘学校和海曙区实验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毕业生均直升各自所在学校的初中部。江北惠贞书院五年制小学毕业生仍直升本校四年制初中。根据慈城片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方案,今年秋季起,妙山中学停止招生,原该校服务区小学毕业生升入慈城中学。
坚持“校校对口”原则
三区在今年的公办初中招生,将继续坚持“中学小学基本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坚持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各校不得另行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
择校生将失去保送资格
三区教育局规定,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对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将通过行政等手段加以调控,这些学生初中升学时将失去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
毕业生材料不得交给个人
三区教育局规定,各小学必须按招生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材料,并按各区教育局此前已核实的名单,将各小学的毕业生材料,汇总到区教育局。
各小学不得自行将小学毕业生材料交给家长或其他个人,一经发现,将追究学校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承认该生在各区所择初中的学籍。
借读生如回原籍读书需填申请表
在三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确实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必须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户籍证明和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的证明。
对口中学应及时把该生材料,寄回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但应在该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上注明同意回某某初中,并盖上学校公章。
对口中学应接收有本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小学借读(含民办小学),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的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接收符合条件的三区内跨区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不得擅自突破班额
三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还要求各初中学校,在尚未接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材料前,不得提前发录取通知书,不得以各种名义提前招生;各校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以“分层次教学”为名,举办事实上的“快慢班”。各校不得擅自扩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各校不得接收无材料的小学毕业生或已同意其回原籍地服务区初中的借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