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济南奥数网

济南站
奥数网

济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问题

济南奥数网整理 2011-08-08 17:33:43

  济南高中招生早已经结束,我们来回顾一下济南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报名时间和作程序

  5月9日至11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志愿,填写《信息卡》、《报告单》等,经县(市)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并盖章后,报送至第一志愿学校,同时领取“学生信息认证单”回校组织学生及家长核对后签字认证。

  5月12日至14日,初中学校将“学生信息认证单”(学生及家长必须签字)送第一志愿学校,并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一周后在规定时间领取学生准考证。

  以上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负责组织;往届生和外地返济报名的初中毕业生由学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组织。

  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学生信息认证单”或没有签字的,不得向学生发放准考证。

  外地返济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包括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未及时采集学生信息的学生,需先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提出报名申请,由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无误后统一编制注册学籍号并开具报名证明材料,学生携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中专报名点采集学生信息(含照相)并报名。

  二、关于志愿填报

  自主选择填报志愿是学生的权利,希望各位考生根据自己初中三年在校学习整体情况,结合个人发展意愿、高中学校招生实际以及招生政策的各项要求,合理定位,科学选择填报志愿。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才是最好的学校。

  1.学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与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

  3.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

  4.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历城第二中学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

  5.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学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6.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及补考、理化实验能力考查、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为C(含C级)以上等级的学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7.各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接受非本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学生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三、关于几类学生的录取条件

  1.关于指标生

  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按照定校定额、公平择优的原则,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含B级)以上,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B级(含B级)以上的学生列入指标生录取。达不到指标生最低提档分数线或虽达到但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不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不到B级(含B级)以上的学生不能作为指标生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配额纳入计划内统招使用。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2.关于艺体特长生

  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艺体特长生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应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其中其特长对应的具体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必须为A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C级(含C级)以上,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C级(含C级)以上,体育特长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80%的,且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可被招生学校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3.关于推荐生

  凡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含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

  特别提示: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9】22号)文件规定“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等级评价为D级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四、关于特殊学生升学照顾的审批

  1.特殊考生政策照顾对象:政策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

  2.特殊考生照顾条件为文件规定的11项内容。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3.市教育局审批时间:5月7日,一天,过期不予办理。审批地点:济南回民中学。

  4.特殊考生手续办理须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集体办理,不接受家长个人办理。

  5.要求各初中学校要从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出发,严格把关,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