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十七中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学生们的安全,二十七中学发布了济南第二十七中中学与家长安全责任书。下面是具体内容。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交通安全:我校地处繁华路段,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
(1)不提倡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学校所在路段(经三路、经四路之间纬三路段)为学生步行区域,请接送孩子的家长自觉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停靠在经三路或经四路两侧,等候学生!
(2)教育学生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路上不打闹。
2.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3.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小饭桌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4.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锋利的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学胜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济南第二十七中学
2011年2月
注:此责任书由班主任、学生和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