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杭州春芽实验学校杭外推荐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曹京蓉
组员:楼惠英、胡旭东、杨蔚、倪婷
樊素君、吴一清、娄琴玉
监督小组:组长:彭小荣(工会主席)
组员:宋师慧(德育主任)、家长代表若干名
监督电话:87854037彭老师
二、推荐名额:
据《杭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收初一新生方案》名额分配,我校有1个名额。
三、推荐流程
(一)学生自主报名
根据《杭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收初一新生方案》,参与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自愿报考的学生条件如下:
1.该生需在我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该生心理健康,体育达标,口齿清晰,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
3.五六年级成绩优秀。(五上、五下、六上成绩可以有一至两项合格)。
4.历年三部成绩无d档及以下。
(二)报名学生资格审查
(三)学习能力评价
1.学习能力评价分值共80分,分3次进行测评。测评所得总分除以3再乘以80%即为学生得分。
2.学习能力评价原则上毕业班教师回避;评价过程中领导、监督小组各一成员在场并签名。
(四)确定推荐名单
1.综合素质分数纳入总分,报名学生最后总分为学习能力测试分加综合素质分。
2.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评价后,确定总分第1的同学为校杭外推荐人,若有放弃,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四、工作程序: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 注 |
3月22日 | 学校推荐办法报区教育局备案,领取杭外初中招生推荐表 | 校长室 | |
3月24日前 | 学校公示推荐办法 | 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 各班一份,校务公开栏各一份 |
校园网 | |||
3月28日(周一) | 符合基本条件学生自愿向班主任报名 | 班主任 | |
3月29日(周二) | 报名学生资格审查 | 班主任 | 收齐荣誉证书复印件、成绩报告册 |
教管中心 | |||
4月5日(周一) | 报名生学习能力评价 | 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 |
至4月8日(周五) | |||
4月11日—4月13日 | 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 | 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 校务公开栏一份 |
推荐名单公示 | 校园网 | ||
4月14—4月15日 | 填写推荐表、网上注册推荐学生个人信息http://www.chinahw.net | 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 |
推荐名单传真杭外招办(85289169,85280026) | 领导小组 | ||
4月17日 | 各校推荐表交教育局 | 领导小组 | |
4月22日 | 杭外摇号录取 |
附件一:杭州春芽实验学校2016年杭州外国语学校推荐报名表
班 级 | 姓 名 | 综合素质总分 | ||||||
基本条件 | 1. 需在我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 |||||||
2. 心理健康,体育达标,口齿清晰,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 | ||||||||
3. 学业和表现优秀。五六年级成绩优秀。历年三部成绩无d档及以下。 | ||||||||
(成绩报告册上五六年级3个学期可以有一至两项合格)。 | ||||||||
综 合 素 质 20% |
奖项 | 分值 | 得分 | 核对签名 | ||||
三项综合荣誉填 | 市“火炬”金奖 | 10 | ||||||
最高分 | 区“三好”学生 | 6 | ||||||
不累加 | 区“火炬”银奖 | 6 | ||||||
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教研室)组 | 省 | 6 | ||||||
织学科获奖(团体获奖不计入,取最高分,不累加) | 市 | 5 | ||||||
区 | 4 | |||||||
省市区少年宫、少工委组 | 省 | 4 | ||||||
织活动获奖(团体获奖不计入,取最高分,不累加) | 市 | 3 | ||||||
区 | 2 |
备注:以上的综合素质分数纳入总分。总分=学习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分
附件二:杭州春芽实验学校2016年杭州外国语学校推荐记分表
班 级 | 姓 名 | 综合素质总分 | ||||||
综 | 奖项 | 分值 | 得分 | 核对签名 | ||||
合 | 三项综合荣誉填 | 市“火炬”金奖 | 10 | |||||
素 | 最高分 | 区“三好”学生 | 6 | |||||
质 | 不累加 | 区“火炬”银奖 | 6 | |||||
20% | 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教研室)组 | 省 | 6 | |||||
织学科获奖(团体获奖不计入,取最高分,不累加) | 市 | 5 | ||||||
区 | 4 | |||||||
省市区少年宫、少工委组 | 省 | 4 | ||||||
织活动获奖(团体获奖不计入,取最高分,不累加) | 市 | 3 | ||||||
区 | 2 | |||||||
学习能力评价80% | 学习能力评价一 | 校 | 80 | |||||
学习能力评价二 | 校 | |||||||
学习能力评价三 | 校 | |||||||
总分=学习能力评价+综合素质分 |
学习能力评价:原则上毕业班教师回避;评价过程中领导、监督小组各一成员在场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