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杭州青蓝小学杭外推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依据《杭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收初一新生方案》,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娄屹岚
副组长:鲍克平
组员:虞佳、金洁、傅莲、胡艳英、韩德勤、陈怡旭、陈鑫
李梦婷蔡静
2.学校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鲁新福
组员:陈钢英、李文、黄静芳、章波清
3.学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虞佳
副组长:陈鑫
组员:王晚霞、陆敏、方颖健、俞晨、孔霞萍、汪雪瑾、陈海燕、陈怡旭、徐枫霞、李慧敏、关瑞芳、韩德勤、尹亚平、祝晶晶
三、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
1.限于杭州市老城区各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参与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学业和表现优秀。各小学推荐的学生应当是本校应届毕业班中学习能力强、学科成绩优、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杭外“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身体和心理健康。没有不适宜过集体住校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等身体或心理疾病。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自愿要求参加杭外招生的择优推荐。所推荐的学生必须是自愿选择参加杭外招生择优推荐的学生,对于不准备就读杭外的学生,不应列入推荐名单。
2.各小学按平均每100名应届毕业生择优推荐1个名额推荐。若毕业生数在100~149人限推1人,达到或超过150人不到200人,按2人推荐……,按此类推。我校推荐名额为二名。
四、推荐程序
1.自愿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者,由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及时递交相关材料,如学生逾期不报名则视作自动放弃。
2.汇总成绩:(1)学业分:五上、五下、六上的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学科期末总分及校能力竞赛成绩,不计争优分;(2)荣誉分:2014年9月以后获得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区级及以上的荣誉。
3.拟定名单:择优推荐,如遇同分值情况,再纳入四下成绩核算总分择优推荐。
4.审核公示: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后,报送杭州外国语学校。
五、主要工作流程
时 间 | 具 体 工 作 |
3月23日 | 区教育局教育科组织召开小学教导主任会议,发放《杭外2016年初中招生简章》和推荐表,布置2016年杭外招生推荐工作。 |
3月24日—28日 | 1.校务委员会成员学习有关招生文件。 |
2.拟定《杭州市青蓝小学2016年杭州外国语学校新生推荐工作方案》和《杭州市青蓝小学班级推荐杭外新生工作须知》。 | |
3.学校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杭州市青蓝小学2016年杭州外国语学校新生推荐工作方案》。 | |
4.学校将推荐办法及程序报普教科306室审核、备案。 | |
3月29日--3月31日 | 1.公布杭州市青蓝小学2016年杭外推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 |
2.在校门口和六年级各班张贴《杭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收初一新生方案》。 | |
3.张贴《杭州市青蓝小学2016年杭州外国语学校新生推荐工作方案》,并书面通知学生及家长。 | |
4月6日-7日 | 各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班主任报名,同时上交报名表、荣誉等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7日16:00前)。 |
4月8日-10日 | 1.核查各班申报材料,计算荣誉分。 |
2.按程序择优,拟定推荐名单。 | |
4月11-13日 | 公示推荐生名单 |
4月15日前 | 1.填写推荐表及完成网上报名,查询网上信息(是否录入) |
2.将推荐名单(含学校、姓名、性别、家庭电话、联系教师及电话)报杭外招生办(传真:85289169,85280026)及普教科(邮箱:jykjyk@126.com) | |
4月18日 | 杭外审核、收取推荐表(局D区视频会议室) |
13:30~16:00 | |
4月22日 | 摇号录取 |
4月22日晚 | 杭外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 |
《杭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招收初一新生方案》可上网查询。如对学校的推荐工作方案存有疑义,请于3月31日下午4:00前拔打咨询电话88890053。
附件1:荣誉计分方法
附件2:《杭州市青蓝小学班级推荐杭外新生工作须知》
附件1:荣誉折算(荣誉分=个人得分/最高得分×100%×5)
综合荣誉: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或同等奖项 | 或同等奖项 | 或同等奖项 | |
区级 | 3 | 2 | 1 |
市级 | 4 | 3 | 2 |
省级及以上 | 5 | 4 | 3 |
单项荣誉: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或同等奖项 | 或同等奖项 | 或同等奖项 | |
区级 | 2 | 1 | 0.5 |
市级 | 3 | 2 | 1 |
省级 | 4 | 3 | 2 |
国家级及以上 | 5 | 4 | 3 |
注:
1.优秀奖等同于三等奖。
2.第1名等同于一等奖,第2、3名等同于二等奖,第4至8名等同于三等奖。
3.同一项目取最高奖次,不累计。
4.所有的奖项必须以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