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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朝晖中学:学生成长导师制

本站原创 2012-07-20 15:09:49

  杭州奥数网5月27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怎样让更多的教职员工来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形成“全员育人”的局面?由“校内家长制”受到启发,我们从2005年3月开始推行“学生成长导师制”,以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达到学生生命成长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共赢。

  学生成长导师制是引用导师制的含义,创新德育模式的一个新的举措。学生成长导师制是在促进每一个学生和谐健康成长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学校德育载体不断创新、德育队伍不断扩大的生动体现。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砺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对家庭贫困、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家庭教育环境不良的学生群体,从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关注学生的成长,施以全员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

  学生成长导师制把学生的思想教育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全体教职员工身上,从而形成一种整体合作、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的新型德育管理模式。

  (1)“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实践

  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工作有四条原则:

  ①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②个性化原则。导师指导学生要遵循“个性化教育”、“因材施教”等育人原则,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③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与受导学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④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2)导师的职责

  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学生成长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也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的要求,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深入了解“受导”学生的生活状况,尽己所能地帮助“受导”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时与学生家长、其它科任教师联络,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

  (3)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的成效

  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创立,使学校德育工作从传统的“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交流”、从“强迫式”转变为“自主式”、从“单渠道”转变为“多渠道”,以心交心,成功地叩开了学生的心扉,润物细无声地解开了学生的一个个心结。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学校将逐步成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导师组,在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并聘请校外有特长、能指导学生发展的专业人士为德育导师。

  这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将学业指导与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为一体,让每一位学生都真正体会到成长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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