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中:细致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临近期末,各项工作繁忙而有序开展,我集团学生管理和发展中心组织各年级各班学生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从自评到小组互评,最后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的五位老师进行综和评定。在此之前,全校各班对本班测评小组的老师进行了诚信度测试,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学生通过的老师才能成为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同时,根据杭州市教育教育局《杭州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及《西湖区教育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教师必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书”,以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保障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我们坚持重态度,重表现,重过程的原则。上周,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纷纷开展自评和小组互评。每位学生汇总自己一学期来参加各种活动所获得的荣誉和成绩,对照评定内容和标准,对自己在“道德与素养”、“实践与探究”、“劳动与技能”、“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六个方面的表现给出主观评价“A、P、E”三个等级,其中“A”和“E”、必须给出文字材料或其他获奖材料佐证。然后,由全班同学分别对其他每一位同学进行评价。同时,专项测评小组的老师根据学生的劳技成绩、实验操作能力,电脑信息控制能力、身体素质测试成绩、音乐美术成绩等等给出学生的劳 动与技能、实践与探究、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四个方面的评定等级。最后,由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的老师坐在一起公开公平公正地对每位学生的六个维度进行综合 评定。班主任在恰当的时候,发放一份告家长书,将评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每位学生家长,并请家长确认签名。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诉并复评。
我校每学期通过这样一次学期末的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培育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变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建立完善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发展进步。
通讯员 舒艳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