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十五中教育集团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一、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⒈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⒉严格执行各科教学指导纲要,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⒊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在确保技能类选修课规范运行的同时,通过改革学科类选修课,增设自修课。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自学整理和思考、提问,着力创新人格培养。
⒋严禁占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二、优化练习设计,控制作业总量
1.严格按规定征订并使用教辅资料(控制数量)。严禁教师让学生购买学校统一征订以外的任何资料,严禁教师向学生收费在学校文印室印练习卷。各学科教研组以备课组为单位,全集团教师联手认真编写“每日补充作业、阶段性检测卷、周练卷、模拟卷”等校本资料。以教研组为单位,定期汇总所编资料,修改完善并整理成册。构建自编习题的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教师的量化考核。
2.要精心设计作业内容和形式,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力求:把“自主”设计在作业中;把“分层”体现在作业中;把“生活”结合在作业中;把“兴趣”融入在作业中;把“辅导”落实在作业批改后。教师对作业要及时批改,要在作业本的批改中体现教师的激励性和学生的二次学习(订正)过程。
3.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七、八年级每门中考学科控制在20分钟内,九年级每门中考学科控制在30分钟内。非中考科目作业要求在课堂内解决,不得布置课后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4.加强作业负担监控。教学管理中心要协同各学科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抽查、全体学生参与的教学调查(网络、座谈等形式)等工作,并根据所获信息及时进行反馈、谈话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1.严格控制各学科的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2.规范每一次检测的过程管理(确定时间、命题质量、施考、
阅卷、质量分析等环节),严禁将任何一次检测结果进行排名并公开。
四、 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
1.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7小时。
2.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
3.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4.要及时候课,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不拖堂。除要处理偶发事件外,下午4:50准时放学,5:15进行清场。
五、落实“六心四会”教学常规,实践“轻负高质”教学。
1.在“双负责”办学理念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体任课教师要在深入分析不同层面学生学习基础的同时,切实在“六心四会”上下功夫,以教师教学常规的落实促进学生学习常规的养成。
2.将“清(趋势认清、学生看清)、准(要求定准、内容选准)、当(方法得当、节奏适当)、实(功底厚实、三维落实)、活(教得灵活、学得快活)”五字要诀贯穿于各项教学活动中,落实到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中,转变观念,扎实践行,努力实现教与学的轻松、愉悦且卓有成效。
杭十五中教育集团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