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用户管理规定
一、“校园网用户”特指校内所有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管理者或责任人;
二、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通过用户名认证以后方可入网,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将用户名给别人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自已承担。
三、学校信息中心为所有联网计算机分配IP地址,各部门新添加计算机需联网的,必须先到学校信息中心申请IP地址,并由学校信息中心实施接入,如个别部门聘请校外公司施工,其联网接入要征得学校信息中心同意,否则不予接入。
四、用户联网计算机所分配的IP地址不得自行更改,以免与其他联网计算机造成地址冲突,如特别原因需更改IP地址,可到学校信息中心申请登记。
五、擅自更改IP地址或未办理校园网接入手续使用我校IP地址的用户,均视为盗用IP地址,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校内所有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管理者或责任人必须加强计算机的管理,防止病毒侵入,对于由于感染计算机病毒引起的对校园网的(非正常连续发包)攻击,造成校内网速减慢时,网络中心有权对其断网,待恢复正常后再予以接通。
七、严禁用户进行端口扫描,对于蓄意在内网实施攻击的用户,一经查实,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八、所有学校E-mail用户禁止利用学校E-mail系统群发广告等垃圾邮件,禁止发送反动的、不健康的信息,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九、所有用户均应遵守国家对互联网的有关规定,禁止浏览和传播反动的、不健康的信息。禁止在学校BBS上发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有人身攻击内容、有伤风化的帖子,用户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负责
杭十五中教育集团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