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瑶海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
2015年合肥小升初,庐阳区公布了2015年中小学生招生政策,下面小编将瑶海区2015年小升初招生相关政策做加粗变色处理,供2015合肥小升初家长参考。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切实做好2015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5〕1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依法履行政府职责,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科学合理地划分学区,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
(二)“两个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三)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
对我区符合大建设拆迁政策的被拆迁户子女和符合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年龄在3周岁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持“三证”(户口簿或家长身份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园健康证),携其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报名。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10日办理补报名手续。
新建合肥市铜陵新村幼儿园华凌锦苑分园秋季招生。
(二)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
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因特殊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于7月10日到学校办理补报名手续。
2.学区调整
(1)新建当涂路小学交予少儿艺术学校办学,学区为:花冲苑小区、江晨园小区、安大东校区、宝业东城广场、站塘新村小区;
(2)临泉路第一小学学区调整为:东到当涂路(不含江晨园),其他学区不变;
(3)东升小学学区调整为:南到方庙街道南界(不含站塘新村小区),其他学区不变;
(4)蚌埠路第四小学学区调整为:东到当涂路(不含宝业东城广场、花冲苑小区、安大东校区),其他学区不变。
(三)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
凡本区小学,以校为单位,于6月17日—24日,到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小学升初中报名手续。在外区就读回本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6月25日—26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和平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所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理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可于7月1日到区招生办指定地点(合肥市和平小学)进行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