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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市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3-06-04 17:54:19

  合肥奥数网讯:2013合肥市庐阳区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出台。以下是合肥奥数网整理的关于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全文如下,方便大家参阅:

  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8日

  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3〕84号),结合庐阳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全省教育强区成果,不断提升庐阳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任务

  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1.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招生工作。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及招生办法等适时向社会公布,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 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4. 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四、幼儿园招生

  1.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2013年7月1日-2日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

  2. 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儿童随班就读。

  3. 各招生幼儿园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20日-25日发至家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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