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NOIP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2)
NOI
2012-12-06 10:00:41
4.初赛网络报名85%以上省份奖励总名额的10%
如果实际参加复赛人数超过CCF分配的可参加人数,获奖名额按可参加人数最高值计算,但平均分按实际参加复赛人且大于0分的人数计算。
以上A、B、C、D(D将根据实际竞赛成绩计算)、E五项之和为各省复赛提高组一等奖参考名额,实际获奖名额可能因分数线划定及同分情况而有小范围变化,但总名额不得超过50人。
备注:
1)全国A+B类名额占全国可分配名额的30%,C类占35%,D类占35%;
2)S1、S2为全国获奖名额测算数,计算时CCF可根据情况微调;
3)以上各项名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4)初赛人数、复赛人数仅按照大于0分选手计算;
5)如果实际参加复赛人数超过CCF分配的可参加人数,则复赛名额按可参加复赛人数最高值计算,但平均分按实际参加复赛且大于0分的人数计算
6)往年获奖者、初中选手、高一、高二选手不计入本年度获奖名额(但分数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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