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合肥奥数网

合肥站
奥数网

2012年合肥小升初政策各区汇总(2)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2-07-11 09:48:14

  2012年合肥市包河区小升初政策

  初中招生

  集体报名:初中招生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6日。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单独报名: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在我区,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如回我区就读初中,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复印件);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房产有效证明材料);

  4、小学完成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

  5、一张一寸半身脱帽彩色照片。

  6月27日-28日两天,单报生到区教体局招办临时报名地点合肥市65中学(望江东路和马鞍山南路交口西侧200米)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2日-3日。

  初中特长生招生

  依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通知精神,包河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9日—10日,6月1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合肥滨湖寿春中学、合肥包河大地中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教体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

  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在我区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与我区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我区并实际居住;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内并实际居住;

  3、父母是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并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凡实际居住在我区的境外人士子女,可以到我区中国科技大学附属初中、小学和屯溪路小学、师范附小、46中、48中就读。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中小学就读。高校附中和子弟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上要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招生文件,招生日程安排应与区招办招生日程安排同步,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学校布局和学区调整

  1、今年秋季,64中小学部、东流路小学停止招生一年级新生;实验学校继续招收学制改革学生。

  2、新建学校招生:合肥市锦城小学、合肥市曙光小学(龙图校区)招收一至六年级学生;合肥市包河区外国语中学招收七年级新生;实验学校九珑湾校区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相关阅读:2012年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