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五种情况享受与本行政区同等入学政策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2-06-05 13:44:48
对于2012年合肥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何时公布,据了解,合肥市瑶海、庐阳、包河、蜀山等区的中小学学区方案将在近期统一公布。届时,各中小学具体学区范围将最终划定。
依照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另外,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由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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