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简章(高中部)
2012年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招生简章(高中部):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省招收420名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合肥市区招收360名,合肥区以外招生60名。
二、班额类别设置:
拟招收2—3个宏志班(约36人/班),8—9个全省班(均为小班,每班约36人)。
三、管理方式:
寄宿制与走读制并存(寄宿制学生每周日下午6:00前返校,每周五下午5:00左右离校;周末不回家的孩子可在校自主学习,学校安排校领导及老师值班;寄宿和走读学生均需在校进行晚自习,学校安排教师辅导)。
四、住宿管理:
6人/间宿舍,每楼层安排有生活辅导老师。
五、录取条件:
(一)宏志班
1.免费宏志生: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超过合肥一、六、八中三校联招统招录取分数线15分以上(含15分);合肥市区以外的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在当地处于前150名以内(具体视当地考生人数确定),学费全免。
2.缴纳部分学费宏志生: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超过合肥一、六、八中三校联招统招录取分数线10—14分;合肥市区以外的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在当地处于前150—500名以内(具体视当地考生人数确定),只需缴纳三分之一的学费。
3、对于全省各地特别优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愿意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吕道奎奖学金”办法给予奖励。
(二)全省班
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合肥市考试院根据报考情况统一划线录取;合肥市区以外的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优秀,且达到当地省级示范高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进入我校高中部全省班就读。
(三)在合肥寿春中学就读的学生,除直升生外,凡报考我校高中部的,同等享受第(一)、(二)条规定的政策。
六、录取办法:
合肥市区内学生,按照合肥市中考招生政策统一录取;合肥市区以外的学生,中考成绩公布后凭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分数条直接到学校报名,额满为止。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由我校统一办理学籍。
七、收费标准:
学 费:遵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住宿费:1500元/学年;
生活及书籍簿本费用自理。
八、招生咨询:
电话:0551-2984121 2984123 2984126 2984128 18955191587
学校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湖北路与紫云路交叉路口(滨湖世纪城以东200米)
注:应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求,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拟定于2012年7月1日上午九点在滨湖寿春中学举行高中招生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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