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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报名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1-12-29 10:28:58

  2012年度中央电视台安徽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中央电视台主办,安徽蓝宇教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承办的,以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为目的,旨在选拔全省各行业、各阶层英语爱好者中的佼佼者,展示我省英语教学的现状,为我省的经济、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据悉,本届“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分为幼儿组,小学低(1-3)年级、小学高(4-6)年级、初中、高中、大学成人(18周岁以上)五个组别。大赛分为分赛区初赛、分赛区复赛、分赛区决赛和安徽省总决赛四个阶段。大赛定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在全省举行,欢迎英语爱好者报名参赛。

  大赛主题

  我是成功的大使——向全世界推广安徽

  大赛宗旨

  1、培养兴趣、增强信心、展示风采、树立榜样;

  2、成长比成绩更重要,体验比名次更珍贵;

  大赛赛制

  1、 大赛分为幼儿、小学低(1-3)年级、小学高(4-6)年级、初中、高中、成人(18周岁以上)六个组别;

  2、 大赛分为分赛区初赛、分赛区复赛、分赛区决赛和安徽省总决赛四个阶段;

  3、 分赛区初赛阶段,全省以地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设立分赛区,授权委托合作单位(名单见附表)利用自身经营资质,全权负责组织本分赛区的比赛;各分赛区承办单位根据本分赛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分赛区的赛程赛制,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选手,根据各分赛区决赛人数的10%(若总数超出700人,则此比例减少,具体数值由省组委会核定)晋级安徽省总决赛;

  4、 安徽省总决赛,由省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分赛区晋级选手集中比赛,最终决出各组奖项。

  大赛赛程

  1、 大赛启动时间:2011年7月;

  2、 分赛区初赛(高中、成人组不参加):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

  a.比赛形式:报名点现场视频采集,全省集中评分。

  b.以比赛场次或行政区划为单位确定入围复赛选手;参加初赛总数的40%选手入围复赛。

  c.分赛区初赛报名和培训地点以各分赛区公布的地点为准。

  3、 分赛区复赛: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

  a.2011年9月30日起按周公布晋级复赛选手名单,2011年10月10日公布复赛安排信息,所有信息均公布在省组委会官方网站上。

  b.比赛地点:以分赛区公布为准。

  c.比赛题型:赛前在大赛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d.以比赛场次或行政区划为单位确定入围市决赛选手;分赛区参加复赛总数的30%选手入围分赛区决赛。

  4、分赛区决赛:2012年5月15日前;

  a.2012年4月在省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公布分赛区决赛选手名单及市决赛安排信息。

  b.比赛地点:以分赛区公布为准。

  c.比赛题型:比赛前10天在组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d.选手注册,根据全国组委会要求,参加此环节选手需在全国组委会官网上进行注册认证,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5、安徽省决赛:2012年6月上旬。

  a.2012年5月在省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公布省决赛选手名单及省决赛安排信息。

  b.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31日。

  c.比赛时间:2012年6月8日—10日(暂定。持省决赛参赛证进入赛场)

  d.比赛地点:(待定)

  e.比赛题型: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要求确定,比赛前省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参赛资格

  1、 凡喜爱英语的安徽省公民均可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大赛中已经晋级全国总决赛的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同组别的比赛,往届进入全国预选赛选手可直接晋级同组别分赛区决赛。

  2、 已设立分赛区的各地选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或工作证、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本分赛区公布的组织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3、 未设分赛区地区的选手将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网络赛区选拔,选拔方式和晋级名单将在大赛官方网页公布。

  4、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自己实际学籍状况报名参加本组别的比赛,严禁跨组别报名。

  5、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本人学习或工作所在地报名,严禁跨区域报名。

  奖项设置

  1、 分赛区复赛阶段,未晋级分赛区决赛选手均获得分赛区希望奖。

  2、 分赛区决赛阶段,根据成绩排名设分赛区一、二、三等奖,参赛人数的10%获得分赛区一等奖,参赛人数的20%获得分赛区二等奖,其他选手获得分赛区三等奖,晋级省决赛选手在分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产生。

  3、 安徽总决赛阶段,幼儿、高中和大学组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若干名;小低、小高和初中组每组设置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其他选手均获安徽省三等奖;设最佳语音奖、最具学识奖等单项奖若干。

  4、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管理的通知》(2006年3月13日)中第4条的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本届大赛全国总决赛阶段,各奖项一律不设奖金和任何形式的奖品;只为获奖选手颁发奖杯、证书及纪念品。

  5、 安徽省总决赛阶段,根据各分赛区代表队成绩,评出团体总分前5名;根据各分赛区组织情况,评出最佳组织奖若干;授予获奖证书、奖牌。

  6、 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得安徽省总决赛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其他

  1、 大赛免收报名费。

  2、 分赛区选拔赛阶段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制定本分赛区相应规定。

  3、 各级分赛区可以为报名选手提供与大赛有关的,收费合理的,服务到位的各种必要的有偿服务,由选手自愿参加。

  4、 选手参赛过程中,如必须集中某地比赛,而产生的交通、食宿、活动管理等费用,由选手自理。

  5、 全国组委会编辑出版了《星历程――2012年度大赛参赛手册》,供参赛选手使用,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具体实施。

  6、 省组委会编写了《安徽赛区培训教程1/2》,全国组委会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共同编写了《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培训教程》,供各分赛区开展赛前培训使用;大赛各阶段比赛的选拔方式和赛题形式以两个《教程》为准,由各分赛区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解释说明和赛前培训工作,选手自愿报名参加。

  7、 大赛结束后,省组委会将组织各类英语体验夏令营活动,详细资料请咨询各分赛区组织单位,或关注省组委会相关信息。

  “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省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省组委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风和园综合楼六楼

  联系电话:400-675-6366    0551-46872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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