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升初对户籍房产和居住地的规定
合肥奥数网整理
2011-11-03 14:38:39
今年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小升初政策并没有较大的变动。但是,初中和小学学生入学原则,改以往的“两个统一”为“两个一致”,掐断了以往家长挂户择校的可能。
户籍、房产、居住地要一致
所谓的“两个一致”具体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这也就意味着,将孩子户口挂靠在学区较好的集体户里行不通了;三代同堂的情况下,也要先看父母是否有房,若有则以父母房产证所在学区为准,若无,可照顾一个孩子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多套房的拥有者,户口要与房产一致,且根据实际居住地来算学区。
五类情况可“特殊考虑”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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