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2011年幼儿园和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1〕70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创新办学形式,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全省教育强区成果,不断提升庐阳优质基础教育品牌。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任务
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及招生办法等适时向社会公布,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四)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四、幼儿园招生办法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3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2011年7月1日-2日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儿童到居住地附近的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
(一)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儿童,实施“一体化”教育实验。
(二)安庆路幼儿园改扩建完成,今年恢复招生。
(三)宿州路幼儿园荣城南苑分园开始招生。
(四)红星路幼儿园因学前教育资源整合,今年起停止小班及托班招生。
各招生幼儿园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14日-15日发至家长手中。
五、中小学招生办法
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可照顾一名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因其他情况造成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一)小学招生。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的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可持“五证”【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各校审验有关材料后,报区招生办复审。补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2日。
2. 红星路小学为我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智障儿童就学。学校须对前往咨询、报名的家长作详细说明,签署相关协议,以便安排就学。
各校要把党和政府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其中,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3. 合肥发电厂学校、合肥农科院子弟小学继续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学。
4.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20日-25日发至学生家长手中。
(二)初中招生。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 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在区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已核过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于6月20日-24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6月29日-30日。在外区、外地读书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须持毕业学校证明、小学学籍档案(学籍表)、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四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于6月27日-28日到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报名地点:亳州路小学内(亳州路43号)。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按划定的学区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8月1日-5日发至学生家长手中。
(三)其它招生工作。
1. 特长生招生。
今年部分初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科技创新、计算机类特长生(具体见附件三)。招收的特长生名单和类别,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示。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招收特长生工作管理的要求,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各类特长生由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
(1)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当年或上一年参加市级比赛获前3名的,推荐到相应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入学(特长生须带竞赛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市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具体是:
足球-19中 田径、游泳-42中 棋类-45中
篮球-47中 手球、足球-庐阳中学
(2)42中、45中和庐阳中学招收在计算机竞赛、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大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在电脑制作方面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3)42中、44中、45中招收在科技创新方面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