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外语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
一、安检时间及要求。
7:10开始进行A批次学生安检,7:40开始进行B、C、D、E批次学生安检,请参加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的学生到达广州外国语学校正门口后查看标识,到不同批次相应安检口进行安检,安检结束后到资格证上指定的地点集中。其中A批次学生必须在7:40前完成安检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B、C、D、E批次学生必须在8:30之前完成安检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凡未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要求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外语综合能力评价资格。(资格证上的批次栏的第一个字母代表外语综合能力评价批次。)
二、参加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的学生只需携带外语综合能力评价资格证和身份证到达指定集中地点,无需携带文具,禁止携带背包、通讯工具(如手表、手机、无线接收或传送设备等)、计算器、电子词典等。一经发现携带以上任何禁止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一律取消其外语综合能力评价资格。
三、学生务必掌握自己的外语综合能力评价时段和批次,如迟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进入外语综合能力评价室,即被取消外语综合能力评价资格。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结束后,学生方可离开外语综合能力评价室。
四、学生进入外语综合能力评价室后,请将资格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工作人员查核。
五、学生进入外语综合能力评价室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学生在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做外语综合能力评价以外的事情。
六、学生需严格遵守纪律,对于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外语综合能力评价或录取资格。对扰乱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七、各批次学生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排队走出校门。请全体学生、家长根据资格证上的预计结束时间到达校门口接已完成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的学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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