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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荔湾区初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

家长帮广州站 2017-04-21 09:56:13

  2017年荔湾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学校

  荔湾区辖内2016-2020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16-2019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荔湾区体育、艺术项目重点学校。

  二、招生范围

  (一)各招生学校原则上在本区内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因市重点扶持项目组队需要,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广州市第四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民乐特长生。

  三、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和具有我区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2.经区教育局审批,已取得我区本市返区生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

  2.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获荔湾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小学生体育比赛各项目前三名(含集体项目)。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4.获得广州市青科教协科技体育专委(含以上)举办的体育军事类(无线电测向、车模、海模、航模)市比赛前六名或区级比赛前三名(含集体项目)。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2.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中,获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区“三元杯”、“四中杯”、“荔星杯”、“悦动杯”、“荔童杯”、“培英杯”、“协同杯”、“香凝杯”等专项冠名比赛获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参加中国小儿戏曲小梅花获得银奖以上,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广东省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广东省小儿戏曲小梅花荟萃获得银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的获奖队员。参加国家、省市文化部门组织的粤剧等传统艺术比赛获奖者。

  4.体育舞蹈学生报考舞蹈特长生项目获奖证书参照体育特长生并需要获得省级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

  5.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须入团满一年以上,并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能够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6.荔湾青少年艺术团团员,须入团满一年以上,并代表荔湾青少年艺术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或比赛,能够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7.参加2016年广州市第十三届学校合唱比赛少年宫组展演的考生,凭市教育局颁发的“少年宫组展演”荣誉证书,可作为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只能申报其中一项。

  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指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后,按照本地区的学位分配办法处理。

  五、招生考核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招收特长生的中学,要制定本校特长生工作安排,并通过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2.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小学进行资格初审。

  3.各小学应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及有关项目专业教师组成的特长生报名资格认定小组,向毕业学生和家长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照特长生报考资格,严格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料,不得随意审批或弄虚作假。学校应在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要签名),特长生初审名单要在校内进行公示。

  4.初审认定后,由小学在“小升中系统”上录入有关报名学生信息,并打印《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必须确保一人一表,不得多发),填写等级成绩并加具推荐意见(盖校章认定),交给初审通过的学生。

  5.小学毕业生携带报名表、获奖证书和毕业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8日到报考中学(第一意向学校)报名。各招生中学要在报名时间内,安排专职人员接受考生报名和进行资格复核。对复审通过的学生,同时发放特长生专项考核通知书,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准考证参加区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专项考核。

  6.各招生中学对考生获奖资格认定要严格把关,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小升中系统”上进行录入登记,并于5月10日将已审核的报名表、特长生资格认定资料复印件、报名名册汇总表(按体育、艺术等类别分类汇总排列), 并一人一个信封装订(每个信封面必须统一填写学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小学、报考学校、报考特长类别、测试项目等资料),统一报至局体卫艺科汇总。

  7.5月12日,由小学在“小升中系统”为中学复核通过的特长考生打印准考证,粘贴考生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发放给考生。

  8.各考生携带考核通知书和准考证,参加区的统一考核。

  (二)统一考核与认定。

  1.区特长生统一专项考核时间为5月16-19日,请各招收特长生的中学派人在考核现场参与招生考核工作(具体见各个项目考核时间安排)。

  2.区特长生统一专项考核结束后,各招生中学在认真审议考核成绩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招生名单、未招满特长生人数情况和在升中系统录入拟录取名单,于5月23日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学校公章)报局体卫艺科。

  3.荔湾青少年艺术团团员经总指导推荐和区统一考核优秀的,可自行选择到区属中学就读。

  4.5月24-26日,由局体卫艺科对各学校未招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指标提出统筹分配方案和对初步录入的学生进行最终资格审核。

  5.5月31日下午,区特长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集中审批各校特长生招生名单。

  6.经审定,初步录取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名单应分别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一周。

  7.公示确认后,已被公示录取的特长生,于6月9日上午到招收中学确认特长生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学负责在“小升中系统”中确认录取名单。

  8.确认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升入对口的中学。

  六、考核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艺术类特长生。

  (注:除钢琴、画纸外,请参加考核的学生自带服装、音带、乐器和书画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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