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奥数网整理了关于2022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道里区
近日,哈市道里区教育局最新发布《道里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今年道里区五所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学位锁定、坚持公民同招、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五所学校继续实行“五年一学位”,小学入学须遵循“两个一致”。
五所学校实行“五年一学位”锁定制
从2020年小学入学的新生年级开始,抚顺小学校、群力兆麟小学校、群力实验小学校、爱建学校、东湖路学校,在符合“两个一致”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实施“五年一学位”锁定制。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五年级毕业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五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适龄儿童小学毕业或转学后,该房产解锁,如再有适龄儿童凭此套房产入学,从该儿童入学重新锁定。
新生报名时填报的学区住宅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宅锁定查询系统”进行锁定,锁定的起止时间从该住宅有适龄儿童入学开始计算,到该生小学毕业的时间结束。适龄儿童在新生报名入学时填报的学区住宅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住宅锁定查询系统”锁定后,在小学期间学区内换房,原房产虽已出售但仍继续锁定。
小学入学须遵循“两个一致”
道里区公办小学校招收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新开发小区的新建学校招收已进户并入住的学区内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入学原则和办法。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新建小区所属学校尚未建成,确已进户入住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周边学校办学规模、容纳学生数量、交通状况等暂时安置,待学校建成后家长可自愿办理转学手续。
根据招生政策、学区和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等,将适龄儿童入学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符合“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视为“两个一致”
①新楼盘购房(住宅)的,有联机备案合同且已办理进户,因落户政策(《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驻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客观原因暂不能落户的。
②监护人有住宅产权证并在此居住,因农业户口土地问题、拆迁等原因未落户的。
③房主和户主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此户口簿上,确在此地居住的。
*统筹安置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参与统筹安置的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统筹序列,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学校就学。原则上空余学位的50%用于满足学区内转学需求;空余学位的50%用于统筹安置,额满即止。
直升初中学位紧张
仍须符合“两个一致”
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锦江学校、博雅中学校、松南学校可以继续接收户口在其对口小学(或小学部)学区内且已入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及已招生年级(毕业年级除外)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到锦江学校、博雅中学校、松南学校登记报名,也可以在初中招生期间,到道里区教育局初中科办理。群力实验第三小学、群力实验第四小学的毕业生暂时安置在松南学校。柳树小学于2019年并入兆麟小学,但原柳树小学学区的学生对口升入51中学不变。
群力经纬中学开设俄语班,并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群力经纬中学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5所小学、3所初中可接收外籍学生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道里区获得接收小学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有朝鲜族中心小学、兆麟小学、爱建学校、群力兆麟小学、欧洲新城经纬小学校,小学阶段每年学费6000元。
道里区获得接收初中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有爱建学校、第113中学、朝鲜族第二中学校,初中阶段每年学费8000元。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我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对有空余学位的民族学校,可以招收其它民族学生,混合编班。
坚持公民同招,6月10日开始网报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市)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先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