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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成都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网络来源 2022-02-28 22:28:30

  奥数网整理了关于2022四川成都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成都市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安排,特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区内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加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民办学校补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入学对象

  (一)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四)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入学

  (一)信息采集

  各类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时间详见《2022年成都市成华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见文末)

  (二)资料审核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30日—6月2日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三)公办小学入学

  6月15日,各登记点(学校)公布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服务范围。6月21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小学入学

  01、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13日—1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

  02、组织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于6月21日统一组织实施,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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