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新版”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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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新京报学姐从北京市教委官网了解到,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北京市教委修订并公布了
“新版”《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新版”学籍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二)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转学申请时间进行了哪些调整?
在转学时间上,“新版”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高中阶段转学有什么要求?
新管理办法继续坚持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确有严重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可申请转入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跨区转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的学校,成绩须不低于中考当年转入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不予转学的情形有哪些?
(一)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转学。
(三)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