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小升初政策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小升初政策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或者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JW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公办寄宿招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初中入学
1.第一批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入读有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含寄宿)、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派位入学。
2.第二批
(1)单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
(2)多校划片
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入学后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初中入学片区的,可申请到现居住片区入学。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回丰台区就读初中时,按照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初中入学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