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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平谷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意见

网络资源 2020-05-08 13:55:30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0〕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由区教委统一划定各校服务片,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协调入学。

  2.初中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区教委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登记入学。

  (1)农村地区。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依据“初中入学登记表”信息升入对口初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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