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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2)

天津家长帮 2019-05-16 11:21:16


  (三)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引导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进一步加强寄宿制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五) 滨海新区大港区域义务教育2019年进行学制改革,本年度区域内初中学校暂停招生。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体局制定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明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监督问责。健全违规违纪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体局监督电话66897210,区教体局举报电话66897225。各学校必须明确工作推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在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不得随意增减工作环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四)均衡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行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制度,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共同体的作用,多措并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

  (五)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区教体局及各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本方案适用于2019年初中招生,解释权为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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