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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家长帮 2019-05-03 14:31:01

2019年北京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继续优化初中入学途径

  根据北京市的整体部署,2019年,我区初中入学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保留登记入学、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民办学校招生、派位入学等四种入学途径。

  我区将继续严格规范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继续压缩城区公办寄宿学校招生比例。各类民办学校要依据区jw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以招收海淀区学生为主。

  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建立对口直升机制等方式,不断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2019年,在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和覆盖面的基础上,我区将试点启动育英中学与培英小学、首师大附属一分校与玉泉小学的对口直升机制入学,纳入登记入学批次,全面推进落实就近入学。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入学方式

  ▼初中入学方式

  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jw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2.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经区jw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严格按照本年度公示的招生计划,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面向本区招生。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民办学校招生。经区jw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依据区jw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统一分配。

  ▼依法保障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实现“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凡属海淀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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