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学招生:学位不足时要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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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10:26:02
小学招生:
学位不足时要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据悉,年龄为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记者了解到,适龄儿童家长须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具有本市户籍跨区流动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对具有南昌市户籍但非本县区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县区的跨区流动人员子女,应根据家长(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妥善安排入学,学位不足时要统筹协调解决,确保相对就近入学。
另悉,市管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制定小学招生方案,包括学校办学概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录取标准、招生时间及流程、收费标准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内自主招收年满6周岁且自愿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