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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网络资源 2019-03-28 09:03:16

  “有学上”的目标已全面实现 “上好学”的矛盾正加快解决

  3月26日,2019年教育部首场“1+1”发布采访活动在南昌举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江西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是全国第13个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继“两基”攻坚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教育民生政策,是写入了《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教育目标。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城镇新区教育扩容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工程、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工程等五个“50亿元以上”的义务教育集群式工程;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12年的649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052亿元,连续六年财政教育支出成为全省财政第一大支出;启动实施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构建“省管总量、市管调剂、县管使用”的灵活调配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机制,出台《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等举措,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有学上”的目标已经全面实现,“上好学”的矛盾正在加快解决。从2014年11个县(市、区)通过基本均衡认定,到2015年11个、2016年42个、2017年28个、2018年的20个,我省全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是全国第13个通过国家认定省份。

  今年起,我省将转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已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吉安市吉州区,萍乡市芦溪县,宜春市上高县开展优质均衡发展试点。(记者 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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