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专项督查学生集中用餐情况(2)
督查组对48所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督查组对48所学校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移交给当地市、县(区)教育局办理。从各地整改结果看,樟树市、新干县非常重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单位及时督查督办,处理非常及时。樟树中学对标问题启动了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规范了采购验收、索票索证、规范台账登记制度,完善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对备餐间、二次更衣室进行了改造,配备了“三防”设施,对仓库中的所有原材料进行了全面的清查,进一步明确了食堂人员岗位责任、操作流程、检查考核办法。
界埠镇中心小学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正式行文,规范了食堂管理人员巡查记录,重新规划了食品加工、切配、烹饪、备餐、清洗消毒场所,完善了采购、留样台账,清除了无标识腌制食品。
南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新干县思源实验学校、新干县神华爱心幼儿园、新干中学都对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将明确“一把手”负责及追责问责机制
下一步,江西省将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制度,明确“一把手”负责及追责问责机制。要对属地食堂、超市问题较为严重而又未进行整改的学校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有关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属地约谈后,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整改的学校,要报省教育厅统一约谈,性质恶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实行分账管理遏制侵吞学生伙食费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日常(尤其是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完善学校内控制度。要督促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配齐必备的硬件设备,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出入库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将食堂安全、卫生、废弃物处理、人员配备管理、信息公示等工作一一落实到位。
同时,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公开制度,在学校总账下设立食堂分账,实行教职工用餐与学生用餐账目分账管理,进一步遏制侵吞学生伙食费现象;要规范收入、成本的核算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堂大额结余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食堂、食品超市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加强食品源头把控。把好准入关,食堂、食品超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食堂、食品超市承包或外购学生用餐必须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
把好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工作,完善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制度,加强采购溯源管理,对不符合程序,通过违规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
配合评定量化等级。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条件对属地学校食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不打人情分,不以人情定等级。
高校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严格执行“零租赁”管理制度。各高校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学校自办食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严格控制食堂、食品超市承包、装修等费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杜绝转包、分包及将食堂、超市经营权举牌拍卖、高价竞标等违规行为。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2018年学生集中用餐专项督查约谈学校名单
南昌市:南昌少春中学、南昌理工学院、新建二中、进贤一中
九江市:都昌二中、都昌三中
景德镇市:昌江一中、乐平一中
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二小、芦溪县银河镇中心小学
新余市:渝水一中、渝水区下村镇中学
鹰潭市:鹰潭一中、余江四中
赣州市:大余县南安小学、大余县浮江九年制学校、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义县思源实验学校、崇义县城关幼儿园、崇义中学
宜春市:宜春中学、宜丰二中
上饶市:弋阳县南岩镇中心小学、弋阳县龟峰镇初级中学
吉安市:安福县城北学校、安福县太平中学
抚州市:临川区罗针中学、南城县徐家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