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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信息

家长帮潍坊站 2018-05-16 15:57:08

  一、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立足于本县市区招生。位于中心城区(奎文、潍城、高新、坊子、寒亭、经济、保税区,下同)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其他县市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招生报名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在暑假开始后进行,可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严禁提前招生报名、常年招生报名;严禁雇佣招生中介招生;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报考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只能选取中心城区的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严禁中心区民办初中接收已参加中心区其他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谈及“电脑派位”。

  三、时间安排

  ⒈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6日,现场到学校确认时间为7月7—9日,学生不方便在家网上报名的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当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录取结果。

  ⒊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录取结果。

  四、录取方式

  ⒈实行免试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

  民办学校组织面谈,要在学生(中心区初中网上)报名后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现场确认时要带家庭户口本。民办学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面谈交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行为、学习能力等进行了解。民办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民办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鼓励支持小班额特色办学。

  ⒉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严禁跨学年预收;严禁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录取费等;严禁变相收取赞助费等方式录取学生;收费时必须向缴费者开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及标准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学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自身原因退(转)学,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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