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潍坊高新区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潍坊高新区实验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班额
小学8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初中6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二、招生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招生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12日,家长可根据学校在学校网站或招生简章提供的二维码,依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以在7月12日到学校值班室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材料审核:
7月15日--7月17日,根据个人收到短信提示的时间到校审核确认。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3.补录时间:7月28日上午
(二)招生地点:
小学:潍坊高新区实验学校网格化办公室。
初中:潍坊高新区实验学校6号楼(和苑)1楼大厅。
(三)招生联系电话:
小学 :7528516 7528500
初中 :7528513 7528500
三、招生范围:
中小学:潍县中路以东、潍安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南至高新区边界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年龄
小学部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招收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户籍条件及其规定
第一类户籍学生
1.房户一致: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房产,且房、户登记地址一致。
2.原始村民: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始村民子女入学,凭户口本、拆迁合同等,按搬迁前房产所在学
(片)区安排学位,也可根据现居住地所在学(片)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须提供无房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
薄上,且户口薄与实际住址相符,可按该房产所在学(片)区申请学位,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学生户口与父母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按照最后序列随机安排学位。
第二类非户籍学生
5.学区内监护人有房产或仅有购房合同,实际入住的,学校只做统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6.其他随迁子女(坊子、寒亭、高新、潍城、经济、保税六区以外)入学,结合学校初中部实际接收能力,学校只
做统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②户口簿;
③房屋租赁合同(1 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有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小区物
业证明);
④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供 1 年以上当地税收证明)或监护人双方的劳动用工合同(需提供 1 年以上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小学一年级因学位紧张不接收此类随迁子女,可持相关资料,到就近的凤凰学校、浞景学
校、志远学校、清平学校报名。
**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的《户口簿》、《房地(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后(7月17
日),但在开学前(9月1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1.家长带学生亲自来报名。
2.高新区户口的带足相应证件及材料:
(1)户口本
(2)房产证
(3)小学、初中报名均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接种完成证明
(4)小学毕业证(初中使用)。
以上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家庭户口本首页、索引页、监护人本人页、学生本人页);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
色照片2张。
3.随迁子女除上交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持双方居住证(或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则上要求有
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否则需提供出租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小区物业证明;如自己购房的需要提供购房
合同、买房单据以及入住证明)、劳动合同(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提
供1年以上当地税收证明)等证件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在潍坊市之外的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需提交原小学盖章
的学籍档案证明(初中使用)。
4.小学部需要乘坐校车的一年级新生,暑假招生材料审核期间填写《乘坐校车申请表》,提供(1)学生家庭户
口本(2)有学生家庭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的A4纸复印件一式2份, (3)片区内父母房产证明、原
1件及A4纸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