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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家长帮潍坊站 2018-05-16 15:06:19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二、招生时间

  公办学校集中招生报名时间:7月5日至12日网上报名;7月15日至17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7月5至6日网上报名;7月7日至9日现场确认;7月12日上午电脑派位。

  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至9日;7月12日上午电脑派位。

  三、招生办法及要求

  1.小学招生确保2011年5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最大限度招收六周岁(2011年8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2.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www.weichengzhaosheng.com),于7月14日-15日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根据时间安排带子女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3.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

  4.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其适龄子女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要在集中招生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小区物业证明);④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资明细),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5.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接收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歧视和拒绝接收,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分别面向全市招生视力和听力障碍学生;确需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孤独症儿童,可到潍坊盲童学校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班就读。听障、视障、智障等适龄残疾儿童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13日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833)进行入学鉴定,7月14日家长持《潍坊市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到区教育局普教科联系子女入学事宜。

  四、咨询联系方式

  潍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8188709、8188416。有关招生政策和信息,区教育局将在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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