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潍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时间事项:
(一)招生时间:
公办学校集中招生报名时间:7月5日-12日网上报名;7月15日-17日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集中报名时段内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中小学要妥善处理。
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7月5日-6日网上报名;7月7日-9日现场确认;7月12日上午电脑派位。
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9日;7月12日上午电脑派位。
(二)招生办法:
1.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www.weichengzhaosheng.com)进行网上报名,于7月13日-14日网上查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根据时间安排带子女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年龄规定:
小学招生确保2011年5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最大限度招收六周岁(2011年8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二、相关户籍材料要求:
(二)户口(住址)规定:
1.潍城区户口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有效户口:
一是学生户口必须至少随父母一方,户口与实际住址一致且房产主为父母一方;两套或以上住房者以常住房为准且户口在该住房上。
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正式招生报名结束日为准(7月12日)。
2.非潍城区户口学生。学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小区物业证明);④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需提供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资明细),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
(三)其它情况: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已购房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所报学校需到实地进行确认。
3.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且经街道确认。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和补偿协议。
5.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咨询服务电话:
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080971)、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8899370);潍城区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96189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321848)、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室(5607906)等惠民机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