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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历史常识简介(3)

网络资源 2018-04-19 13:53:51

宗法制度是西周的周公确立的。他首先确定了同姓的诸侯和周天子为宗法关系,是周天子的叔伯兄弟;异姓诸侯和周天子为姻亲关系,是周天子的甥舅表亲。又确立了嫡长子世袭继承制,以“立嫡不立贤,立长不立幼”为基本原则,按血统的亲和疏来确定权利的分配。所分封诸侯,以及其下的卿大夫、士也有本支的大宗。均实行嫡长子继承,庶子为小宗,实行再分封。这样,权力始终掌握在嫡长子手中,而嫡长子只有一个,使得继承有了唯一合法性,避免了众子相互争夺的局面。此外,周公又将“以德配天”、“天命无常”作为维护周朝统治的基本思想,用宗法制度将政权、族权和神权三者统一起来,使周王朝的统治具有不可侵犯的神圣地位。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以封邦建国为基础的国家机构,使得周王朝政令畅通。从而,也使周王朝成为了一个严格的等级礼治国家。

  礼乐制度

  周公又“制礼作乐”,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将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的各种宗法封建制度合法化、礼仪化,以便平衡权利的分配制度。所谓“制礼”,实际上是将一种等级制度以“礼”的形式表现出来,他将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以及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加以严格的区分,确保了周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所谓“作乐”,则是将乐舞与礼仪相结合、相配合。祭祀、出征、会盟、饮宴、婚丧等都各有相应的礼仪和乐舞,而且根据等级的不同,又有严格区分。如祭祀,天子祭天地,祭五祀;诸侯祭山川、五祀,不能祭天地;卿大夫祭五祀;士祭先人;又如死,天子死日崩,卿大夫死日薨,士、庶人死日死。其礼仪制度对于各个等级的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违反规定,便视之为非礼。周公用这种繁琐的礼仪来灌输各个等级的人群,使其能够安分守己,各尽其职,循规蹈矩,永不犯上。尽管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繁琐的礼仪逐渐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桎梏,但在当时,这种礼仪制度却成为了各族人民的生活准则,也构造了嗣后几千年古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实质内核,对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对于树立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丰碑,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国人暴动

  西周到了厉王这一代时,国内的各种矛盾变得尖锐、复杂。厉王十分暴虐,他霸占了一切河流、湖泊、田野、山林,禁止百姓利用天然资源谋生,凡利用了这里面的资源,都必须交纳税赋钱物。

  那时候,住在城里的平民称“国人”,住在野外的农夫称“野人”。周都镐京的国人非常痛恨厉王的这种霸道的行为,顿时怨言四起。

  有一个叫召公虎的大臣听到国人的怨声,就向厉王进谏说:“大王,百姓对您的那项法令的怨言颇多。如果不废除的话,恐怕将会闹得不可收拾。”可厉王根本不听劝告:“这有何难,我自有应对之策。”于是颁布了一道法令,禁止国人议论朝政,并派了许多手下去监视百姓,发现有咒骂国王、发泄不满的人,就马上逮捕处死。人们只好强压怒火,把牢骚深埋心底,即使路上碰见了熟人,也不敢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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