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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小升初政策问答整理(2)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17-05-18 10:18:12

  六、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七、孩子虽然到了法定入学年龄,但我觉得孩子还小,想先在家或者在幼儿园学前班学习一年,推迟到明年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八、听说今年国家教育部对小学新生入学截止出生年月有新的规定,请问我市小学新生招生年龄和出生截止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今年我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国家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九、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入学?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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