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奥数网

全国站
奥数网

2017年福建省福州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

福州教育网 2017-04-27 11:19:32

  2017年福建省福州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市属有关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证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见。

  一、招生要求

  (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房产所在地为依据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单校划片)。鼓励各县(市)区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采取多校划片的,优质初中应纳入多校划片范围。

  (二)明确、规范招生方式

  1.单校划片初中应按划片依据接纳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初中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2.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原籍升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3.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民办初中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初中招生计划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县域招生的,跨县域招生计划需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把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5.特长生招生计划需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初中校需严格按计划招收特长生。

  (三)保障随迁子女就学

  父母双方持有县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班学生,县(市)教育局应安排公办初中升学。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小升初具体政策,每所初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特长生招生信息、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五)加强招生监管

  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升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招生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据有关规定把住招生入学门槛。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腐败行为,核查属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六)制定初招实施方案

  各县(市)及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意见并结合县域具体情况确定初招实施方案,在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初教处。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