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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渝中、南岸、巴南、渝北四区公布小升初入学政策

奥数网 2017-04-20 14:19:16

  中小学招生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近日,渝中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陆续公布了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主要根据“三对口”原则划片就近入学,不过,各区的政策略有不同,看看你家的孩子该如何报名。

  【渝中区】:小升初根据志愿抽签派位

  渝中区小学招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到对口学校审核纸质证明材料。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生,由学校统一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初中招生工作暂定于6月20日启动,全区初中招生按照抽签派位招生、对口直升招生、非户籍生招生的顺序进行。招生对象为在本区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户籍毕业生;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符合入学条件且需在本区升学的非户籍生。

  其中,符合“三对口”的户籍生升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即:将渝中区全域作为全区12所中学的招生片区,先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并征求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对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此外,在渝中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其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在本区,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南岸区】:小升初对口直升派位到校

  根据南岸区教委公布的中小学招生办法,凡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小学入学满足“户籍、居住地和房屋产权相一致”的“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均属于划片对口学校招生范围。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在该区小学毕业后,结合对口初中的位数,采取对口直升、派位到校(对个别无对口小学的中学)等方式升入初中继续完成义务教育。

  凡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配住公租房项目的业主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区教委将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申请的公租房项目的配租合同或入住确认书;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提供由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业证明;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巴南区】:不符合“三对口”能统筹安排入学

  城区二环以内区域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下同),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其中,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小孩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城区不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小区配套学校有空余学位时优先统筹接收本小区入住业主子女。

  巴南区内云篆山水、樵坪人家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分别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在巴南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巴南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定时、定点、分片开展入学登记,统筹安排学校予以接收。

  【渝北区】:重庆八中,招生范围出炉

  凡2017年6月20前户籍在渝北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的6月20日之后到就读小学查询录取初中,再带资料到录取初中审核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到到对应教管中心,中学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

  残疾儿童入学,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对应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重庆八中初中招生办法也正式出炉,划入八中审核范围的地块有:融创嘉德项目F60-1/02-1、F30-1/02、F32-1/02地块,鲁能中央公馆项目F51-1、F46-2地块,公园大道项目F69-1、F70-1、F78-1、F79-5、F7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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