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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南宁家长帮 2017-01-22 17:07:58

  2016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我市城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见附件1)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

  (二)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

  (三)青秀区教育局负责仙葫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

  (四)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分别负责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五象新区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由邕宁区、良庆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二、市中招办负责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条件

  (一)父母和学生本人具有本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属于适龄少年。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乡镇除外)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随父母在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乡镇除外)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一)本市的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适龄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见附件1)的适龄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如果家庭住址与单位办的学校距离超过三站公共汽车以上路程,且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单位出具的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初中学校就读。

  3.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桂政发〔2005〕27号)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条件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经各小学或城区教育局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市中招办根据城区内各初中学校新生生源情况统筹安置,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初中学校复核报名材料。

  2.通过报名材料复核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可直接到指定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由市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四)公办初中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得招收择校生。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招生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考试,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五)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市户籍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1.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户籍,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2.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这一比例将逐年提高。拥有本市户口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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