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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16年民办初中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运城家长帮 2016-07-01 10:26:24

  2016年山西运城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的意见出炉,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解决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钱学交易、乱抢生源等问题,结合省、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要求,现就全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缓解民办学校招生压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制度建设。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立并完善县域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成立由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共同组成的招生领导工作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各民办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认真审核和确定学校办学规模,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指导民办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办出特色,充分发挥好民办教育是基础教育重要部分的良好作用。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从7月1日开始,8月15日前结束。要按照市、县教育部门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

  3.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并完善全方位、经常化的督导检查机制,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纠正虚假宣传、选拔性考试、体罚学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钱学交易行为,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工作纪律,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政策,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运城中心城区部分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结合运城中心城区学校布局,2016年,对运城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群众较关注的运城市东康中学、运城市运康中学、运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格致校区、运城市力行中学东校区、西校区等五所民办学校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按照招生计划50%摇号录取,50%自主招生的比例进行招生,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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