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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新乡小升初招生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 2016-06-08 12:07:11

  2016年河南新乡小升初招生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201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教基一〔2014〕5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治教、促进公平,持续开展“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教育均衡。

  二、招生原则

  (一) 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

  (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 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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