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莆田市小升初直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招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8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各相应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窗口。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6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持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5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参加市直义务教育公办阶段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莆田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小学招生:0594-2684692
初中招生:0594-2692757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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