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四区小升初四类学生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兰州四区小升初四类学生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2016年城市四区“小升初”划片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兰州市教育局和四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的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合理划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凡兰州市2016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兰州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城市四区的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5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⑴2015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
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第⑵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于6月6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⑶、⑷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4日—15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⑶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⑷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事业单位所办中学在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及联合办学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基础上,继续采取对口划拨的方式招生,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兰州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于6月14日—15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划拨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持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于6月14日—15日到居住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划拨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