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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昌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奥数网 2015-06-02 14:55:28

  【南昌市2015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15〕12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就南昌市2015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按照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小学升初中入学规程,科学统筹资源配置,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努力提高治理水平,确保我市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小学升入初中工作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划定初中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和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小学毕业生公平、规范、有序地就读初中学校。

  坚决贯彻南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洪办字〔2014〕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洪府厅发〔2015〕14号)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政策。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民办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学校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依据招收学生。严禁学校签约招收学生。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我市2015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由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新区)教科体局(办)(以下简称为区教科体局(办))和相关学校具体实施操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小升初工作机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要求,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职能。各区教科体局(办)统一组织指导辖区属地内小学毕业学校(含相关区属、市属、事业办和民办等学校)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信息修正、生源类别区分、附加资格备注、地址变更核查、学生及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确认,汇总和审核辖区内小学毕业生信息,按要求报市教育考试院建库。受理本区户籍返昌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学生报名。受理和协调处理本区小升初工作信访回应社会关切,收集、汇总、审核和上报学生及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入学复议申请及反馈仲裁结果。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生的相关开发区(新区)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配合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建籍。二是强化初中学校招生职能。各初中学校复核小升初预录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合法常住固定住所)地址,记载和反馈复核结果,按规定接收小升初录取新生和核发初中入学通知书,按期组织新生报名,配合市教育考试院仲裁有关复议,配合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新生建籍。三是严格相关入学信息查验。按南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洪办字〔2014〕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洪府厅发〔2015〕14号)要求,市、区两级公安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予以积极协助,努力提高采集信息的准确度和有效性。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建立网上管理体系。在初中学校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由市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服务平台,全面实行小升初“阳光招生”,切实做到具体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区信息公开,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全程接受社会参与监督。

  1.开辟网上信息采集通道,实行网上集体报名。在各区教科体局(办)具体组织下,以小学毕业学校为单位实施网上信息采集,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各校数据网上入库。

  2.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各区教科体局(办)和相关学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情况介绍、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渠道、咨询接待地址和招录状态查询等。尽可能给广大小升初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参考便利,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

  3.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推行网上统一管理。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统一实行按时网上管理。

  (二)严格审验初中入学资格。进一步加强小升初入学资格审验,确保公平公正,提升社会满意度。

  1.小升初入学报名学生须按要求提交入学信息,其户籍、房产等入学资格原始证明材料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自行提交,其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确认。学生信息一经采集,一律不得修改。相关小学毕业学校按要求对学生信息予以审核,区教科体局(办)在市教育考试院协调指导下对学生信息进行复核。

  2.在市、区公安户籍、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协助下,严格比对审定房产、户籍等信息。各相关部门、单位不得违规提供虚假的户籍、房产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初中招生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对预录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合法常住固定住所)地址予以复核审验,相关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须予以积极配合,审验无误的小学毕业生方可取得小升初正式入学资格。

  4.对存在争议的入学安排,须由相关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小学毕业学校提出复议申请,小学毕业学校受理、组织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填写《小升初复议申请》并核查、签注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区教科体局(办)。由区教科体局(办)集中审核、签注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单位核查后予以裁定。

  (三)规范实施学生学区认定。严格执行南昌市教育局有关学区认定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升初制度,在家庭实际居住地(合法常住固定住所)划片入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口划片、随机派位等多种入学方式。

  1.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根据2015年市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按市教育局确定的学区生源认定原则,按类别先后分批次招录,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按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

  2.推广对口直升入学。今年,经开区和高新区试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经开区、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制定并实施,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试行随机派位入学。根据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规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对同类别学区生源超过招生学校容量限额数的部分初中学校试行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相关区教科体局(办)、学校予以实施,积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派位结果不得改变,切实做到派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要制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各区教科体局(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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