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兰州小升初:城区坚持免试
从4月3日召开的兰州市2013年初高中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凡兰州市2013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兰州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初中。兰州市城市四区“小升初”对口划拨方案将于6月11日公布。城市四区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2年9月上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法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奥数等竞赛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事业单位所办中学和民办中学招生时,兰州市教育局将派人进行现场督查。
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2012年9月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事业单位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中第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类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户口簿、学籍证明等证件,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
市教育局要求,各事业单位所办中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子女免试入学。在此基础上可在学校所在区域内面向社会量力招生。民办中学坚持免试入学、信息公开、行政审核、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招生。各学校招生时要做到“三公开四严格”,即公开对口划拨方案,公开小学毕业生名单,公开中学录取新生名单;严格控制中小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