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2019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90664人,初中毕业生83553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约44192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初中毕业生约40182人(不含外地回长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2018年相比,小学毕业生城区增加约4500人,初中毕业生城区增加约2300人。
2019年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按照突出公平、以人为本、重在规范、稳妥推进的思路,主体政策保持不变,推进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方式改革,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发展。
一、立足稳妥,主体政策保持不变
1.继续推行阳光招生政策
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巩固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成果。
2.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小学仍然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制度。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小学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享受良好教育。
城区小学升初中,高新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入学,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原则上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报市JYJ备案审查后实施。
3.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业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9年考试科目、命题组考、成绩呈现等基本保持不变,高中招生录取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4.继续保障高层次人才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学优待
按照《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湖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要求,落实其子女入学相关优待。
二、立足公平,规范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1.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
从2019年开始,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入学要求,和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凡与公办学校合作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5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其余为自主招生计划;凡没有与公办学校合作自主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2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其余为自主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2.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
一是派位时间同步进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志愿填报,实行微机派位。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派位后进行。
二是同等享受特长招生资格。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可以与公办学校同等申报特长项目,经市JYJ审批后实施。
三是同等享受直升政策。微机派位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学生,在本校就读三年初中的,初升高时,可以享受长沙城区直升生等相关政策。
3.特别关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
一是城区参加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需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二是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