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升初军人子女有优待政策吗?
@五月薇薇:教育局公示了一个“2017年现役军人子女享受长沙城区小学升初中优待政策名单”。一共是98个有,还分为ABC 三类,想问一下,军人子女有什么优待政策?
A类: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
B类: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C类: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其他现役军人子女。
@moonmoonlady: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就便和免试入学的原则,按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区)范围,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房,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但不允许跨行政区域择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收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并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策范围内对学生的生活补助。
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房安排到本行政区内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但不允许跨区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