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对口直升生选拔方案
长沙奥数网5月7日:2013年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对口直升生选拔方案如下。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13年长沙市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推荐录取57名表现优秀、全面发展、学科成绩突出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免试直升湖南师大附中。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年级组、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选拔工作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组长:谢永红
副组长:莫晖彭国武
成员:陈建文黄志清许小平黄丽陈雄略邓璐欧智武曾辉
叶新康灿蓝珺(家长)郭文艳(家长)
职责:负责制定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与具体程序,对年级组和各班推荐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监督,接受家长和学生的质询、投诉与举报,做到阳光操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录取的原则。、
三、对口直升生资格
凡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九年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具备对口直升生资格。
1.就读三年中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2.就读三年中每学期期末体育测试成绩均为“合格”。
3.九年级6次月考成绩总分的平均分进入年级前100名(第100名的分数如果出现2人或2人以上并列,据实确定)。
四、指标分配
在我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5%对口直升湖南师大附中。
五、推荐录取程序
1.计划下达。
4月28日,市教育局中招办我校符合资格的毕业生人数下达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对口直升生的计划。
2.宣传发动。
5月7日7:40,学校召开九年级学生大会(广播讲话);5月7日下午16:00,学校召开九年级家长会(学校三会议室),宣讲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数。符合直升资格的学生自行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直升资格学生名单。
3.综合测评。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确定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所有优惠加分累计分。
⑴优惠加分项目(优惠加分的总分上限为10分,且仅限初中阶段获奖情况)
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获奖证书为准)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1分;
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3分;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每次加4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一次,已评的两个不同学年可累计加分。
②艺术竞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
Ⅰ.“三独”比赛
获得区级一等奖加0.5分,特等奖加1分;
获得市级一等奖加1分,特等奖加1.5分;
获得省级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Ⅱ.其他艺术竞赛
参加全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的每人加0.5分;
参加全省中学生艺术展演的每人加1分;
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的每人加2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③体育竞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
获得区级竞赛第一名的加1分;
获得市级竞赛第三、二、一名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获得省级竞赛第六、五、四、三、二、一名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获得全国竞赛第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名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5分、6分、7分、8分;
获得集体项目奖或乙级队的按50%计算加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④科技与创新(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
Ⅰ.获得创新作文比赛市一等奖加0.5分,省一等奖加1分。同一学生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Ⅱ.获得科技创新与发明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市一等奖加0.5分,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全国前三名加5分,国际前六名加8分。同一学生同一科类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不同科类可累计加分。
⑤学科竞赛(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未集中组织初赛、复赛选拔的学科竞赛不在加分之列)
Ⅰ.学科奥赛
参加初中组数、理、化、生、信息学奥赛获区二、三等奖均加0.25分,获区一等奖、特等奖分别加0.5分、1分;获市三、二、一等奖分别加0.5分、1分、2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
Ⅱ.英语、语文学科竞赛
获市三、二、一等奖分别加0.25分、0.5分、1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0.5分、1分、1.5分;获国家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1.5分、2分。
Ⅲ.其他竞赛
参加其他学科竞赛获市一等奖、特等奖的分别加0.5分、1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0.5分、1分、1.5分;获国家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1.5分、2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科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
⑵其他优惠
①担任校级学生干部、年级学生干部、班长、中队长、团支书职务一年以上且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干部,可由年级组、学工处、团委会、少委会推荐,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予以破格推荐录取。
②初中阶段参加高中数、理、化、生、信息学科联赛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奖证,并得到对口直升生录取学校认可的特别拔尖学生,经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予以破格推荐录取。
4.学校审定。
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名单。
5.张榜公示。
5月8日-10日,学校在校内公示对口直升生拟定名单。
6.志愿填报。
⑴5月10日8:00,学校下发《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⑵5月10日9:00-10:30,学生及家长填写《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
⑶5月10日11:00之前,学生将《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签名确认。
⑷5月10日12:00之前,班主任将收齐的《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年级组欧智武组长,欧智武组长签名确认。
⑸5月10日15:00之前,欧智武组长将收齐的《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交给教务处樊凡老师,樊凡老师落实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7.汇总上报。
5月10日17:00前,学校将《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8.网上公示。
5月18日-20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www.csedu.gov.cn),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对口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对口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六、工作要求
1.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学校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对口直升生的录取工作以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依据,不再另行举行对口直升生招生考试。
3.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不以许诺优惠条件跟学生或家长签订其他协议。
4.学生和家长填写《2013年长沙市城区对口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
5.在对口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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