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长沙奥数网

长沙站
奥数网

2010年长沙城区小升初的基本政策

长沙奥数网整理 2011-08-15 19:01:50

  一、区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

  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一新生的招生通过微机派位进行。任何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举行与升学挂钩的培训与文化考试。

  三、微机派位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均不择校、不择优,不再接受城区异动学生。

  小升初招生实行“两个规范”

  一、规范特长招生

  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根据学校传统项目的特点,原则上按学校派位计划的1%到2%下达体育特长生计划。2、公办特色学校,长沙市外国语学校、贺龙体校、长沙舞蹈艺术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提前招生。

  二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子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方面情况申报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确定最高限额。民办学校招生总人数不得突破小学毕业生人数的30%。2、民办学校微机派位计划不少于本校初中招生最高限额的40%。3、民办学校60%的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含特长招生)。4、严格控制公、民办学校特长招生人数,原则上按学校派位计划的1%到2%下达特长生计划。5、自主招生按照规定在同一时间段采用统一方式进行。6、严格控制班学额,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微机派位前特色学校可提前招生

  长沙外国语学校、雨花外国语学校、岳麓区外国语学校、市十一中音乐及美术班、贺龙体校、长沙市舞蹈艺术职业中专及有体育传统项目、艺术特色的学校招收少量特长生。上述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特色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在5月10日至20日进行相关面试(不得举行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和录取。

相关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
重点初中
首页 导航